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女學生遭性侵最後愛上罪犯

某私立大學女學生指控吳姓教授在研究室內性侵她;她說第一次被霸王硬上弓,後來愛上教授並自願發生廿多次性關係。吳強調兩人外送茶莊是男女朋友,他還策畫大兒子與女學生假結婚,以便女學生畢業後能順利到國外依親,連工作都幫她找好了。
台北地檢署調查吳的臉書及書信,認定兩人是師生戀,昨天對吳處分不起訴。不過,吳與女學生這段外約相差超過廿歲的師生戀爆發後,他服務的大學決議解聘他;女學生另提民事求償告訴,目前審理中。
吳姓教授的妻小都移民國外,他去年七月出國陪家人,今年三月返台後先遭學校性平會調查,接著被女學生聲淚俱下指控性侵。女學生指控,去年三月她因保管學校研究室鑰匙,放學後到研究室等吳姓教授下課,詎料吳對他性侵得逞,指油壓個人工作室兩人自此成為男女朋友,陸續在吳的住處做愛廿餘次。
吳向檢方解釋,他與女學生是男女朋友,他在國外期間透過臉書與女學生傳情,為解決遠距離戀愛,台北一夜情他還策畫大兒子與女學生假結婚,希望女學生畢業後能到 國外,「連工作都幫她找好了」。他甚至寫信給女學生父親「提親」,希望能假戲真做這門婚事,對方父親也回信給他「謝謝您這麼讚賞我的女兒」。
吳還出示刷卡紀錄,證明他與女學生交往期間,不但送女方金飾、內衣,吃飯看電影也是他請客,有時還拿零用錢給她花;說他性侵根本是冤枉,台中油壓他推測女方提告是想跟他要錢。
吳的弟弟證稱,女學生與吳是情侶,兩人同居數月;檢方勘驗吳的臉書,發現吳與女學生常討論性事,對話露骨煽情,綜觀各種事證研判吳應無性侵女學生。
文章來源: http://mmidv.blogspot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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